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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卷 第六话 踢馆

我的名字是约翰尤兰妲奥蕾莉亚欧佛维克。

我和哥哥杰诺斯,一起在鲍麦斯特伯爵领地的根据地鲍尔柏格经营魔斗流的总道场。

虽然我觉得这对一个今年十五岁,才刚成年的年轻人来说,是个超出常理的职责和待遇,但这是因为我的姊姊是鲍麦斯特伯爵大人的妻子。

唉,不管由谁来看,这都是在靠关系。

尽管我周围有些人觉得我只是蒙到,但真正蒙到的人并不是我,所以在意这些事情也没用。

在姊姊露易丝……虽然外表怎么看都是妹妹……的指名下,我和杰诺斯哥哥一起携手创设鲍麦斯特伯爵家魔斗流教头家和经营道场。

姊姊必须生下继承人,所以要一直待在鲍麦斯特伯爵大人身边。

因此才由我和杰诺斯哥哥代替姊姊处理这些工作。

我和杰诺斯哥哥之所以被选上,是因为我们和露易丝姊姊是同一个母亲所生。

有些正妻生的兄弟非常羡慕我们,但这些都是大人们基于方便所做出的区隔,所以我们也无可奈何。

不过,其实这些工作还满辛苦的。

尽管姊姊会帮忙出钱,但她绝对不会参与琐碎的经营和杂事。

她的头脑并不差,只是嫌麻烦才不想做。

姊姊的童年好友伊娜姊曾说过「她就是这种个性,所以没办法」。

那个人从以前就是最了解姊姊的人。

因为鲍麦斯特伯爵领地很大,所以除了在内乱期间完成的鲍尔柏格总道场以外,我们还在警备队驻守的各个地区,设立了像分部练习场的设施。

唉,虽说是分部,但其实就只是稍微大一点的小屋。

派驻到那些地方的教头,大多是来自外部、和我们感情很好的门徒。

毕竟和正妻生的兄弟们关系亲密的门徒,都不太听我们的指挥。

无论是何种武艺的教头,都不是只要实力坚强就能胜任。

除了要会教人以外,因为不管再怎么小的道场,都需要有人管理,所以也必须具备一定程度的学识。如果没有这些能力,就不可能爬到教头以上的位子。

顺带一提,姊姊根本就不会教人。

虽然她是个厉害的天才,但让她教人反而只有害处。

所以即使她是总教头,实际上仍是由我们负责指导学生。

她只有偶尔会来这里露一下脸,不过如果她不早点生下孩子,我们都会没工作,所以这样就行了。

然而,偶尔也会遇到不得不请姊姊出场的状况。

「姊姊!不对……不得了了!总教头!」

「约翰,怎么了?有什么事吗?」

「总教头!有人来找碴……不对,有人来踢馆了!」

没错,教武术的道场偶尔会遇到这种状况……

那就是有人来踢馆。

大概是认为现在的鲍麦斯特伯爵领地有机可趁吧。

虽说是踢馆,但就算打赢了,也几乎没有人会把招牌拆走。

大部分都只是想藉此对外宣传「我很强,请雇用我」。

不然就是趁机说「我比你们强,所以雇用我吧!」,毕竟只要打赢,就能摆出比较强硬的态度。

不过要不要雇用踢馆者,还是由道场决定吧?

如果刚好有缺教头,或许就会雇用他们。

即使好不容易被雇用,还是有可能因为不擅长教人,或是缺乏经营能力而被开除。

虽然经常有人会误会,但光是实力坚强根本就没有意义。

除非同时拥有压倒性的实力和极高的知名度,并且能够帮忙宣传,才有可能受到流派或道场的礼遇。

教人和经营道场的部分,只要交给擅长这些事的部下去做就行了。

仔细想想就知道了,外行人或普通人想学习武术时,会去找透过踢馆拆下许多招牌的人学习吗?

姑且不论那些以武术颠峰为目标,或是爱作梦的鲁莽年轻人,一般人通常会先去正常的道场吧?

我们也是从小就按部就班地接受训练。

「是喔──」

姊姊,现在不是在那里悠哉的时候。

而且你嘴巴旁边还留著刚才吃的蛋糕的奶油耶。

我这边可是大事不妙啊,姊姊是这座道场最伟大的人吧。

请你认真处理道场的危机啦。

「约翰和杰诺斯都打不赢吗?」

「来了个棘手的家伙……棘手的人。」

虽然只限于魔斗流,但我和杰诺斯哥哥的实力,在鲍麦斯特伯爵领地内算是第二强与第三强。

最强的人当然是姊姊。

即使如此,从全国的角度来看,国内还是有许多强者。

今天来踢馆的,就是那样的强者。

杰诺斯哥哥和我应该都没有胜算,所以我才来拜托姊姊。

「招牌要是被抢走就可惜了。」

「是啊,毕竟招牌很贵。」

就算没有招牌,道场还是能够照常营运,但输掉招牌很丢脸,正式的招牌又很贵。

招牌的钱,也是流派总部的贵重收入来源。

而且如果没挂正式的招牌,果然还是会影响道场的风评。

「明明之前才花大钱请总部帮忙制作一个,如果又重新下订单,一定会被人发现我们的弱点,然后被趁机抬价吧。」

「毕竟总部的那些老头子,都认为鲍麦斯特伯爵领地很有钱,所以绝对会趁机大幅抬价!」

「那样可就不好了。好吧,由我来解决那个人。」

姊姊答应帮忙击退踢馆的人。

「露易丝,你嘴巴旁边沾到奶油了。」

「哎呀,我可是个淑女,这样太不像话了。」

姊姊立刻起身,但马上因为无聊的小事被伊娜姊叫住。

还有,我相当怀疑姊姊能不能算是个淑女。

「必须快点赶过去。」

「是啊。」

另外不知为何,在姊姊起身的同时,鲍麦斯特伯爵大人也跟了过来。

明明领主大人根本不需要特地确认我们怎么处理踢馆的人……

「那个……这件事并没有严重到需要让您跑一趟……」

「咦?可是有人来踢馆耶!」

咦?

领主大人不知为何显得非常开心。

「不,只要交给总教头处理就……」

我不觉得这件事有严重到要让鲍麦斯特伯爵,也就是我们的主公大人亲自跑一趟。

他应该还有其他更重要的事情要忙。

「哎呀,我第一次有机会看别人踢馆,如果不去看就亏大了。」

「如果我华丽地打倒对方,威尔会开心吗?」

「我很期待看到那样的场景。」

「我想也是。只要见识到我的实力,威尔一定会再度迷恋我。」

「……」

鲍麦斯特伯爵大人的发言,就像是个看热闹的观众,我发自内心觉得他和姊姊真的是天生一对。

「唔哈哈哈哈!本大爷!班巴巴巴巴──恩大人,来拆你们的道场招牌啦!」

姊姊和鲍麦斯特伯爵大人……还有其他很多人都一起跟来了……该不会大家其实很闲吧?

我们一回到道场,就发现那个身高将近两公尺、全身都是钢铁般肌肉的踢馆者,已经打倒了几名门徒,看起来气势如虹。

虽然他大声报上名号,但真希望他可以克制一点。

那个名字,只会让我们这些被打败的人变得更沮丧。

「你还好吧?」

「不好意思,艾莉丝大人。」

艾莉丝大人主动帮忙,替被那名大汉打伤的门徒们治疗。

就结果而言,幸好鲍麦斯特伯爵大人他们也一起跟了过来。

然后那个踢馆者,像是为了展现自己的实力般,开始大吼著破坏道场的地板与墙壁。

「喂!这间新道场好不容易才盖好,你以为修理费是谁要出啊!」

没错,姊姊,多骂他几句!

就是因为缺乏常识,才会尽管实力坚强,依然只能沦落到来踢馆的地步。

「你最后会付修地板和墙壁的钱吧!」

经营道场可是很辛苦的。

因为很容易就入不敷出……话说我这边明明这么认真,不知为何也一起跟来的鲍麦斯特伯爵大人,却似乎对踢馆者非常感兴趣。

他以闪闪发亮的眼神,向踢馆者问道:

「喂,你至今挑战过几间道场啊?」

(继续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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